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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关于
接续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审核的通告
广大农民朋友:
按照市政府关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部署,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决定:自2025年11月26日起,继续对2024.2025年度内未办理补贴手续的购机户进行补贴操作。为保证补贴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
已通过APP端在“补贴系统内”录入2024、2025年度内购机信息的购机户。
二、核验流程
(一)现场核验。
1、无人驾驶航空器核验
已在手机APP端录入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机信息的购机户,请将所购机具托运至现场核验处(地点: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由专人实地验收,接受核验的机具必须持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且铭牌、出厂编号、、飞控编码等机具身份信息清晰可见。验收合格后,出具《机具验收核实单》,所需材料见附件2。
2、其他机具类核验(不需要办理牌证的机具)核验流程。
进行现场核验。已在手机APP端录入2024、2025年度内购置的其他机具类农机具购机信息的购机户,请将农机具托运至农机具现场核验处(地点:扶余不夜城西侧院内,见:农机购置补贴现场核验处)由专人实地验收,接受核验的机具必须持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且铭牌、出厂编号等机具身份信息清晰可见。验收合格后,出具《机具验收核实单》,并将机具运回(请不要运至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避免交通拥堵)。所需材料见附件3。
3、牌证管理(已落牌照)的机具无需现场核验
(二)平台核验。
请购机者本人携带所需提供的材料到农机中心现场办理补贴手续并确认签字(无人驾驶航空器需签订承诺书见附件1)。
三、补贴办理起始时间
1、无人驾驶航空器办理时间
2025年11月26、11月27日2天。 26日:办理三井子镇、三岔河镇、五家站镇、陶赖昭镇、新万发镇、得胜镇、弓棚子镇、长春岭镇。27日:办理蔡家沟镇、更新乡、大林子镇、新源镇、新站乡、永平乡、三骏乡、肖家乡。
2、其他机具办理时间
见附件4。
四、数量限制
个人购置机械总数量为3台以下(含3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当年购置机具总数量限定为5台以下(含5台)。对个人当年购置机具数量3台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当年购置机具数量5台以上的,由我单位进行预登记,在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核实后再据实补贴,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五、几点要求
(一)补贴申领。
按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的操作流程和审核要求办理。但无人航空器的购机发票或补贴申办服务系统内应注明出厂编号(机身编码)及对应的飞控编码。
(二)风险管控。
加强补贴监管,审慎兑付补贴资金。如补贴产品存在明显缺陷或可能存在重大政策风险的,不予受理,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后按所给予的处理意见告知购机者并作出相应处理。
(三)安全管理。
购机者、操作使用者要切实履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操作、管理、运输、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违规操作和使用所产生不良后果和安全责任由购机者承担,我单位概不负责。特别是当前季节更替,天气情况变化无常,请广大购机者在机具托运途中务必保证人员及车辆安全。在托运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提前切断动力传输系统,预防非生产事故发生。要认真执行治安条例,自觉接受现场工作人指挥和调度,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四)办理时限
请已将购机补贴信息通过手机“APP”录入补贴系统且未办理补贴手续的广大购机户务必在本时段内办理完结,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而未办理补贴所蒙受的损失由购机者承担,我单位概不负责。
附件: 1.扶余市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对象承诺书
2.办理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需材料
3. 拖拉机、水稻收、玉米收、自走式花生收(办理牌照的机具)所需材料及其他机具类所需材料
4.第二轮机具办理补贴时间安排表
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1
扶余市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对象承诺书
本人(组织或单位) ,身份证号(统一信用代码): , 郑重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无人驾驶 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 761 号)有关规定。所购置
企业生产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 , 出厂编号 )只在农林牧渔区域上方的适飞空域专门用于植保、播种、投饵等农林牧渔作业。同时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制定飞行紧急情况处置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如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 761 号)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承担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
承诺人:本人(法人) 签字(手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办理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另需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组织需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5.人机合影彩色照片(人机合影、铭牌照片、出厂编号照片、已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平台”系统进行实名登记二维码并张贴在机架上的照片,合印一张A4纸)
6.所购补贴产品检验合格证及复印件
7.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证、操作员身份证原件(含电子版)及上述证件复印件
8. 已投保财产损失险和无人驾驶航空器地面第三者责任险并在保险有效期内的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
9.飞控平台已登记的300亩以上植保作业记录打印版
10.“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平台”进行实名登记二维码打印版
11.扶余市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对象承诺书(现场签订)
12.机具验收核实单原件(经专人验收后提供)
13.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组织携带单位公章
以上第7项复印件需证件本人签字,第8、9、10复印件需购机者本人签字,合作组织需加盖公章并由法人签字确认。
附件3
一、拖拉机、水稻收、玉米收、自走式花生收(办理牌照的机具)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自行拨打一卡通客服电话查询开户行全称和开户行行号)
5.人机合影彩色照片(人机合影、铭牌照片、架子号照片、发动机号照片合印一张A4纸)
6.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其他机具类(不需要办理牌照的机具)需本人携带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自行拨打一卡通客服电话查询开户行全称和开户行行号)
5.人机合影彩色照片(人机合影、铭牌照片、架子号照片、发动机号(无动力的机具没有发动机号)照片合印一张A4纸)
6.所购补贴产品检验合格证及复印件
7.机具验收核实单原件(机具托运到位经专人验收后提供)
附件4
第二轮补贴机具办理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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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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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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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井子镇、蔡家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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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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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岔河镇、五家站、
永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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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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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站乡、新源镇、
肖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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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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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子镇、新万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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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9日(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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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胜镇、更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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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0日(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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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棚子镇、陶赖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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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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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岭镇、三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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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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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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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日(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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