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关于对2022年购买享受补贴的拖拉机办理补贴申请的通告
广大农民朋友: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从2023年12月4日起将对2022年度享受补贴的拖拉机进行补贴操作,为保证补贴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下步补贴事宜通告如下:
一、根据上级要求,我市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通过手机APP将购机信息录入至“吉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辅助系统”,但并未接受我单位专人对所购机具进行核验,导致不能享受正常补贴,请此类农户按照我市补贴通告要求将所购机具运送至指定地点接受核验,未通过核验的机具即使通过补贴申请的仍无法享受补贴,因此所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我单位概不负责。
二、补贴机具的数量限制:个人购置动力机械数量为2台以下(含2台),每台拖拉机可配套2台机具,单购机具数量不可超过3台(含3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当年购置机具数量限定为动力机械5台以下(含5台),拖拉机配套机具为3台(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手扶式水稻插秧机不算作动力机械,按机具数量计算)。对个人当年购置机具数量3台及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当年购置机具数量6台及以上的,购机者需要提供生产经营所在地乡镇、村两级的土地合法经营许可,实际生产经营规模、生产实际需要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农机、财政部门核实后在据实补贴。对补贴对象省内跨地区经营的,原则上不予补贴。
三、补贴流程:2022年购买享受补贴的玉米收获机、花生收获机、水稻收获机,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携带法人证书正本、开户许可证明)、户口本、所购置的机具发票、一卡通(自行查询开户行全称、开户行行号)、纳入牌证照管理的收获机械需提供登记证书(以上须备复印件我单位留存)、人机合影照片(还需附发动机号照片、出厂编号照片、铭牌照片)。另外,纳入牌证照管理的机械自愿缴纳农机车辆保险,如未缴纳保险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机主自行承担。
五、补贴起始时间:自2023年12月4日起对2022年度内购买享受补贴的拖拉机,进行补贴操作。
为严格规范办公秩序,我单位将严格控制办理补贴手续人员的区域及数量,科学计划,合理安排,非安排时间内申请办理的我单位概不受理。
注:之前2022年购置的其他机具未办理补贴手续的请抓紧来办理补贴手续。
附2022年购置拖拉机办理补贴时间安排表
2022年购置拖拉机办理补贴时间安排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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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机日期(发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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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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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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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家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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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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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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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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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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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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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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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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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棚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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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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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棚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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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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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岔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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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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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岔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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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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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井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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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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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井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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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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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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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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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赖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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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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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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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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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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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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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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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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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万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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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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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万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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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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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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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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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站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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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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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站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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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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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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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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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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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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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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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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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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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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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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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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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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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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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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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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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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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广大农民朋友根据时间表合理安排时间,务必在所安排乡镇时间内办理,未在时间安排内的坚决不予办理,错过本时段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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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
二0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