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农机作业
远程电子监测技术终端设备补助)实施方案
一、项目任务
为加速我市农机作业远程电子监测信息化发展步伐,对承担农机补助作业的服务提供者加装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给予一定的补助,以提升我市农机作业补助技术应用水平、管理水平和惠农补贴资金的安全使用。全市计划安装农机作业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212台(套)。
二、实施条件
为保证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运行稳定、使用可靠,要求补贴的终端设备产品必须来源于已通过检测的终端设备生产企业并满足相关项目技术实施要求和相应农机管理部门工作需求(根据吉林省农机化信息网6月12日公布的结果,通过吉林省农机精准作业远程电子监测平台测试的企业为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农业智能装备技术研究中心两家单位)。
三、补助内容
(一)补助标准。农机作业远程电子监测技术终端设备实行定额补助,每台(套)终端设备补助标准为2500元,采用用户先行全额购买,完成一个作业季节使用后再以补助形式给予补贴。
(二)补助对象。承担农机作业补助任务的作业服务提供者,即为农机作业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补助项目的补助对象,包括农机(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企业。
(三)补助方式。农机作业远程电子监测技术终端设备补助项目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坚持“先购买、先使用、后补助”的原则。
四、实施要求
(一)实施范围。农机作业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承担我市农机深松、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机械化植保作业的农机作业者。
(二)资金安排。监测终端设备补助共安排资金53万元,对于2017年未用完的终端设备补助资金可滚动至2018年度继续使用,2018年仍未用完的,由市财政局根据结余结转资金有关规定理。
五、操作程序
我市采取“先购买、先使用、后补助”,2017年秋季只对深松整地作业机具进行远程电子监测设备终端安装。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农机作业者在9月15日前,持身份证、邮政储蓄折(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将拖拉机和配套深松机运送到到市农机服务中心指定地点进行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设备安装。
2.安装结束后,填写扶余市2017年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电子监测技术终端设备推广补助确认单。
3.作业结束后,市农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远程电子监测平台对补贴对象农机具作业面积等进行确认,对符合要求的补贴对象,在扶余市农机化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疑义后,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兑付补贴款。
六、退货规定
如补贴对象所购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发生退货,已经核实且补贴款尚未兑付,经市农机服务中心、财政局批准后,其所购机具方可退货;补贴款已兑付,经市农机服务中心、财政局批准,补贴对象需将所领补贴款全额退回农机惠农资金专户后,其所购机具方可退货。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市政府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农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强化思想认识和密切沟通协作,建立起分工明确、互为配合补充的工作责任制,切实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补贴对象的自主选择权。要加强对工作人员技术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今年是农机远程电子监测技术在我市大范围、广领域推广的第一年,各乡(镇)农机站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规定不走样、不歪曲落实。市农机服务中心将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补助对象信息及相关情况在扶余农机化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附件1 扶余市2017年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电子监测技术终端设备推广补助确认单
附件2 扶余市2017年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电子监测技术终端设备推广补助资金明细表
附件3 扶余市2017年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电子监测技术终端设备推广补助资金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