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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主岭市农机校对新型职业农民进入认定阶段 |
| 2016-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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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5日,公主岭市农机校先后到达范家屯和大岭,进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对于公主岭市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初、中、高级认定,并颁发“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充分体现了政府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关注和重视,对于促进农业发展,促进农民致富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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