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科技推广 安全监理 教育培训 农机维修 农机服务 农机机构  
 
  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请选择字号【 】 
 
关于做好《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
2005-8-22

农办机[2005]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中心),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农业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发布了《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农机发[2005]7号,以下称《办法》),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办法》的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办法》的核心内容和原则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办法》,把握精神实质,明确相关要求。要把学习《办法》和学习《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部令第54号)结合起来,强化依法行政观念,贯彻好、落实好、实施好《办法》。
  二、落实机构,开展受理申请工作。请各地尽快落实负责该项工作的机构、人员,组织开展受理企业申请、审核上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申报书》(附件1)的电子版可直接从中国农机化信息网上下载。
  请各省(区、市)于2005年8月23日前填写《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受理机构信息表》(附件2),传真至我部农机化管理司科教质量处,以便我部汇总后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公告相关信息。
  三、严格审查,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各地要按照《办法》规定,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产品推广应用与投诉情况进行审查,逐个对企业申报的产品提出是否推荐的建议,于10月2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连同各省(区、市)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上报我部农机化管理司。各省(区、市)在审查中要重点审核部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原则上证书的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06年12月底之后。
  四、抓紧制定颁布省级人民政府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各地可依照《办法》,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颁布省级人民政府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确保省级人民政府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形成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五、抓好宣传和调研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办法》的宣传工作。在宣传和学习贯彻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向我部反映,提出建议。
  联系单位: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科教质量处
  联 系 人:张健
  联系电话:010-64192817
  传  真:010-64192863
  电子邮件:njhkjc@agri.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办公厅
                                     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抄送: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附件:
   附件1: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申报书
   附件2: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受理机构信息表

作者/出处: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阅读次数 [13679]

下一篇   
栏目最新内容 | NEW
 2024年条耕面积第二次公示
 2023年条耕公示
 2024条免一体机作业公示
 2023年秋季条耕公示
 2024年春季条耕面积公示
 扶余市2023年受灾乡镇秸秆粉碎结果公示
 扶余市2023年受灾乡镇秸秆粉碎结果公示
 2023年冬季受灾乡镇秸秆粉碎项目资金公示
 2024年苗期深松发钱公式
栏目热门信息 | HOT
扶余市2018年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工作总结 [3293]
扶余市2018年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公示 [3277]
扶余市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情况调查汇总表 [3064]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573]
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关于下乡集中扶贫的通知 [2551]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440]
2019年扶余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268]
关于扶余市开始插秧机补贴手续办理的通知 [2259]
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 财政局关于印发《扶余市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89]
关于扶余市高效植保项目申报即将结束的通知 [1834]
 

主办单位: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扶余市阳光医院 5楼    邮编:131200
联系电话:0438-5884519       传真:0438-6650795
email:fy@jlnongji.cn